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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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中医医院公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您好!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请配合医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
(一)白天(早7:30—晚17:00)门诊就诊患者请从门诊楼北面大门进出,晚间(17:00—早7:30)所有来院人员请从门诊楼东面急诊科侧门进出;
(二)住院部大门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出入口,于上午10:00—中午12:00、下午14:00—晚17:00开放(其他时间请由门诊楼进入)。
(三)其他出入口暂时关闭。
二、所有进出医院人员,请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和流行病史问询;
三、所有患者通过预检分诊进入医院就诊。凡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请主动告知,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引下按照规定路线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门诊患者有序就诊,自觉遵守“一米线”习惯,不要在诊室、检查室内、密集区域内扎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五、门诊发热患者须全部进行核酸和血常规检测
六、医院谢绝非必要的现场探视,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慰问。确需陪护者实行一人一陪护制度,安排一名固定陪护人员。所有患者佩戴手腕带,陪护人员携带陪护卡出入(陪护证由住院所在病区发放);
七、禁止以下人员来院陪护:
(一)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三)孕妇、儿童及免疫力低下者;
(四)近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者或确诊患者。
八、所有住院患者需在过渡病房隔离待排除新冠肺炎后方转入普通病房。住院病人及指定的唯一陪护人员,均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常规佩戴口罩,每日监测体温。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湖口县中医医院
2020年10月16日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海报


01

良好习惯要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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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个人防护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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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农贸市场顾客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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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农贸市场从业人员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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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倡导文明健康饮食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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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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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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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92-6332001

急诊电话:0792-6380326

石钟山大道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