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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十要

最后更新时间:2018-12-21

一要: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或内或外,勤读先古明医确论之书,须旦夕手不释卷,一一参明,融化机变,印之在心,慧之在目,凡临证时,自无差谬矣。

二要:选买药品,必遵雷公炮炙,药有依方修合者,又有因病随时加减者,汤散宜近备,丸丹须预制,常药愈久愈灵,线药越陈越异,药不吝珍,终久必济。

三要:凡乡井同道之士,不可生轻侮傲慢之心,切要谦和谨慎,年尊者恭敬之,有学者师事之,骄傲者逊让之,不及者荐拔之。如此自无谤怨,信和为贵。

四要:治家与治病同,人之不惜元气,斫丧太过,百病生焉,轻则支离身体,重则丧命。治家若不固根本,而奢华费用太过,轻则无积,重则贫窘。

五要:人之受命于天,不可负天之命。凡欲进取,当知彼心顺否,体认天道顺逆,凡顺取人缘相庆,逆取子孙不吉。为人何不轻利远害,以防还报之业也?

六要:里中亲友人情,除婚丧疾病庆贺外,其余家务,至于馈送往来之礼,不可求胜好奇。凡飧只可一鱼一菜,一则省费,二则惜禄,谓广求不如俭用。

七要:贫穷之家及游食僧道,衙门差役人等,凡来看病,不可要他药钱,只当奉药。再遇贫难者,当量力微赠,方为仁术。不然有药而无伙食者,命亦难保也。

八要:凡有所蓄,随其大小,便当置买产业,以为根本,不可收买玩器及不紧物件,浪费钱财。又不可做银会酒会,有妨生意,必当一例禁止,自绝谤怨。

九要:凡室中所用各样物具,俱要精备齐整,不得临时缺少。又古今前贤书籍,及近时明公新刊医理词说,必寻参看,以资学问,此诚为医家之本务也。

十要:凡奉官衙所请,必要速去,无得怠缓,要诚意恭敬,告明病源,开具方药,病愈之后,不得图求扁礼,亦不得言说民情,至生罪戾,间不近公,自当守法。

 一一明.陈实功《外科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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