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共享利用率,着力解决不必要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湖口县中医医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自2024年9月起,已全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让群众就医更省心、更安心。
01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
这意味着,患者在一家医院进行的检查检验,其结果可以在另一家医院得到认可。在不同医院之间转诊时,无需重复进行相同的检查或检验,不仅减少了重复检查带来的经济负担,还避免了频繁检查、奔波排队带来的风险和不便,看病更省钱,就医更省时。
02 为什么要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1.降低医疗成本: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
2.提高医疗效率:避免患者因重复检查检验而延误治疗,节省就医时间。
3.保障医疗质量: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交流,提升医疗服务的同质化水平。
03 互认范围
1.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之间对清单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3.县域医共体内的各医疗机构之间对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04 互认时效
检查结果互认时效性原则。
(1)互认有效期为3天的项目:
1.临床化学检验:肝肾功能、血脂、磷、镁
2.血液学检验:血常规
3.微生物检验:普通细菌培养及鉴定;细菌药敏分析;各类细菌及染色
(2)互认有效期为7天的项目:
免疫学检验:艾、梅、乙检测;甲肝抗体IgM(肝功异常或术前除外);免疫球蛋白;肿瘤标志物;各类病原体核酸检测;甲状腺功能测定
(3)无明确有效期的项目:
1.医学影像类:放射类、超声类
2.病理类
05 互认规则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持续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2.原则上,医师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近期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参考,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引用被认可的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查检验。
3.在诊疗过程中,医师根据疾病变化发展的可能,仔细分析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满足患者诊疗需要后,综合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检查检验结果。
06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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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不互认的10种情形
互认以不影响疾病诊疗和安全为前提,如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不进行互认,需重新开具相关检查,请给予理解并积极配合: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医学检查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的;
(2)因时效问题,已有的医学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3)医学检查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4)医学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
(6)重新复查医学检查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7)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8)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举措,是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的生动体现。湖口县中医医院开展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不仅避免了重复医学检查检验,提高了医院工作效率,也切实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提升了患者就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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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咨询电话:0792-6566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