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密切关注青岛市疫情进展信息,近期非必需不前往青岛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赣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社区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9月27日后有青岛旅居史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并接受社区管理措施,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对10月12日后由青岛来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四、对其他有青岛旅居史、青岛人员接触史的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到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愿开展核酸检测。 五、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去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江西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