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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共同守护!

最后更新时间: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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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4月15日是

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为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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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为人民

国家安全利人民

国家安全护人民

国家安全靠人民 

关于国家安全你了解多少呢

让我们好好学习一下吧

问:
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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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答:国家安全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极地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和生物安全等16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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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日常生活中遇到这些情况需注意!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问: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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